求職招募就業資訊站

定期契約間隔、勞基法、定期契約間隔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
定期契約間隔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

定期契約間隔在什麼是定期勞動契約?-法律不難EZ Law(EZLaw)的討論與評價

這種短期性、有一定期間的勞動契約在勞動基準法(下簡稱勞基法)中稱為「定期勞動 ... 一再重新簽訂新的定期契約,如果前後契約工作期間超過90天,且前後契約間隔未 ...

定期契約間隔在何種工作得為定期契約?是否有期間之限制?定期契約與不定期 ...的討論與評價

2021年10月20日 — 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之工作,得為定期契約。 · 至部分工時勞工僅係工作時間較事業單位之全時工作者為短,並非全然等於定期契約,仍須 ...

定期契約間隔在「定期契約」何時可用?常見的「一年一聘」勞動契約,合法嗎?的討論與評價

常見的「一年一聘」、「一年一簽」定期契約,真的合法嗎?勞基法規定,除非符合「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或特定性」的工作屬性,否則雇主不能與勞工 ...

定期契約間隔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勞動基準法-編章節條文 -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

   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,應為不定期契約。 定期契約屆滿後,有下列情形之一,視為不定期契約:. 一、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定期契約間隔未滿3個月年資須併計的討論與評價

    勞動基準法第10條規定,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,未滿3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,勞工前後工作年資,應合併計算。就業服務法第52條生效後,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第三章、定期勞動契約的權利義務的討論與評價

    而條文既已明文予以. 規範,故若勞工於定期契約屆滿後間隔三個月以上才訂定新約,則不視為. 不定期勞動契約。 實務上關於年資計算的的問題不僅是勞基法第十條的情況,亦有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【勞動權益解析】雇主可以一直和我續簽定期契約、不讓我轉 ...的討論與評價

    從雇主與您簽約的期間為兩個月,中間間隔31天來看,雇主應該是有意規避勞基法第9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,不希望讓您被視為是不定期契約勞工,關於定期與不定期契約勞工的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一年一聘契約工福利比照勞基法的討論與評價

    公用事業單位的電信、郵政、電力等單位,也都將有持續性工作,不定期契約性質的勞工 ... 前後契約間隔未超過法定30日,依照勞基法的規定,是否亦可視為一個不定期契約 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第一種情形是雇主在定期契約屆滿後 - Facebook的討論與評價

    第二種情形是在定期契約到期後,又與勞工另訂新約,兩個新舊勞動契約約定的工作期間,合計已經超過90日,同時雇主在前後契約起訖間隔未達30日。 一旦被認定為不定期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在勞工自請離職,未滿三個月再受僱者,其工作年資如何計算?的討論與評價

    四)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,於三個月內另訂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。 但前後兩行為的間隔,以未滿三個月為限,故若已滿三個月時,始再和雇主訂立勞動契約,或始繼續 ...

    定期契約間隔的PTT 評價、討論一次看



    更多推薦結果